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从唯物辩证法出发的。唯物辩证法认为,辩证法包含着三大规律:否定之否定、量变质变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否定之否定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事物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超越自身、不断前进的过程。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独立的,它们有着自己的特征和特点。一种事物不断地发展、变化和超越自身的过程,就是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量变质变
在量变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事物就会发生质变,质变是事物由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的飞跃。量变和质变是辩证统一的,它们是事物范围不断扩大、内部矛盾不断激化、达到临界点最后产生质变的过程。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由矛盾和统一构成的。矛盾存在于任何一个事物中,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矛盾的普遍性指的是矛盾存在于任何一个事物中,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本质规律。矛盾的特殊性指的是矛盾存在于不同的事物中,每个事物的矛盾都有其自己的特点和特征。
辩证法理论认为“矛盾是普遍的”,世间所有事物中都存在着矛盾,同时又认为矛盾中有“特殊性”,不同的事物之间的矛盾是不同的。质量互变的规律则是讲,物质在一定条件下会向相反的方向转化。否定之否定的规律则是指,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以更高的形式替代更低的形式,被更高的形式替代的低级形式会被否定。
总之,辩证法三大规律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核心理论,贯穿于思想、文化、科学等各个领域的解释和发展之中,对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