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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决定调整2021年度基本养老金标准)

来源:发若文集网

日前,黑龙江省财政厅印发全省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标准由原先月人均1700元提高到1793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原先月人均76元提高到80元,增加的养老金将于近期发放。

这个调整方案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一致好评。据悉,此次调整是黑龙江省财政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提升公民的获得感、幸福感,营造平等、公平、公正、人道的社会保障体系而推出的重要举措之一。

该方案实施以来,很多领域的干部职工都得到明显的受益。许多老年人反映,新的基本养老金标准能够有效改善他们的生活,缓解一些经济压力,让他们感到生活更加安定和幸福。

黑龙江省财政厅表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后,将根据有关规定,不断加大财力投入,逐步提高职工的待遇水平,将公民的福祉放在首位,为全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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