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是指对于销售劳务、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等应税行为的增值税纳税人,其进项税额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抵扣完毕的,可以将未抵扣完毕的进项税额,通过申报返还或者抵扣办法予以结转。
进项税额转出的申报条件包括纳税人依法取得进项税额发票或者海关缴纳进口货物增值税的完税证明,已定期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在申报进项税额结转时,应对所涉及到的税费进行核算,包括涉及进项税额抵扣时需要审查的发票、凭证以及其他规定的资料,申报表及相关表格。
有效理顺进项税额转出的流程、掌握申报准确的注意事项,可以避免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出现问题,有效维护企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