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鲇鱼和鲶鱼,自古以来便有许多争议。鲇鱼在我国应属于非法入侵物种,具有较强的侵略性,并且主食为其他稀有鱼类,同时也是多种水生生物的天敌,对水生生态造成威胁,已被多地禁食。
相应地,鲶鱼则是人们耳熟能详的美食用鱼,更是外来水产种中的食用佳品之一,其肉质鲜美、烹调变化多端。
那么,鲇鱼鲶鱼的进口问题备受关注,相关管理规定已备齐全。鲶鱼属于商业性水产,按照卫生部门规定,进口的外来水产须进行严格检疫,并有权利拒绝不符合规定的进口水产。南京等多地明确规定,禁止鲇鱼销售、摆摊、加工、制品制造和食用。事实上,已经有一些餐饮企业被罚款处理。
因此,作为消费者,我们在选择食用鲶鱼时,一定要注意是否具有进口证明,以及能否通过检疫和合格认证。也要为保护我国水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尽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