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法学院隶属于宁波大学,下设3个学科领域9个专业,并设有法学博士、硕士、本科专业,现有博士导师8名,硕士导师38名,教师总数85人,涵盖法学专业的各个领域,是浙江省较早开展法学专业教育和研究的重要基地之一。
宁波大学法学院秉承“德法并举、博实厚重”的校训和“三重”育人理念,注重法学专业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坚持国际化办学、创新引领、服务社会、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力求形成适应社会需要和企业需求的复合型、高能力、高素质、新型法学人才。技术部门的责任是确保这一理念得以实现。
在师资方面,学院拥有一支讲学严谨、富有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同时与众多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保持着密切的学术交流和合作,不断招引优秀的师资加盟。
宁波大学法学院强调实践科研,在立足本省、辐射全国、面向国际的同时,也积极开展面向地方和企业的服务与研究,与当地人民法院、检察院和业界之间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作为浙江省的法学教育重镇,宁波大学法学院不断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师资资源,为国家和地方法制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